产品推荐
更多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快速进步,产业实力显著提升,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呈现出大范围增量替代、区域性存量替代的趋势。但同时可再生能源在未来发展空间、能源系统融入、政策机制保障等方面也面临愈加严峻的挑战,尤其是较高比例限电、电价补贴缺口、规划建设配套等问题凸显,亟须可再生能源政策和创新机制支持。
2016年,一些剑指可再生能源突出问题、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新机制颁布,部分机制和政策的实施已初见成效。这体现在总量目标引导,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管理以及扩大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源等政策创新上面。而这些也是未来可再生能源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性制度安排。
首先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目标引导制度的核心是,对依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和能源消费水平,制定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落实主体是地方政府部门,责任和被考核主体是各级电网企业、售电企业以及发电企业。对于发电企业,提出到2020年,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
目标引导制度的实施,尚需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配套细化:对目标任务细化责任主体以及分解年度指标;增强管理办法的约束力,对未完成的发电企业和地区要细化相应措施,增加企业和地方对完成目标的压力和动力;深入研究*绿色证书制度设计,绿色证书交易机制中涉及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及组织管理等问题都需要系统考虑,三相电容电感测试仪同时还需考虑绿证市场和碳市场的兼容协调问题;需要处理好开发利用目标政策与现行价格、补贴等其他相关政策的冲突和衔接问题,实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后,现行的电价政策和补贴模式需要做出重大调整,还需充分考虑新机制与现行价格、补贴、碳交易、财税、全额保障等机制和政策的衔接。
其次探索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和绿色证书交易机制。目前该政策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核心思路是燃煤火电机组将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责任,具体指标是到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与其煤电发电量的比重不低于15%。
发电配额和绿色证书是变革性的政策机制,如得以建立和实施,将会有效降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需求,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差额或定额补贴降低速度,提前实现可再生能源与煤电平价,进入到可再生能源收益来源为市场化电价和市场化收益(即绿色证书收入)二者相结合模式,实现补贴*退出。此外,通过市场化的交易,让可再生能源利用边际成本低的优势实现优先上网,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电力市场。